专利申请号:200510121200.3

可以向“短信名字”发送短信的手机

  随着“短信名字”通信系统的问世,发送短信时只要将短信发送到对方的“短信名字”(如:“新华社”、“上海姚明”),对方就能收到短信,而发送者不用知道和记住对方的手机号码(或其它短信端口号码)。

  “短信名字”(也称“短信实名”)可以是
  公司名称,如:“联想集团”、“华为”、“新华社”
  产品名称,如:“机票”、“酒店”、“汽车”、“电脑”
  公共服务,如:“报警”、“消费投诉”、“急救”
  品牌名称,如:“奥运会”、“焦点访谈”、“超级女声”
  行业名称,如:“家政”、“开锁”、“洗衣设备”
  服务名字,如:“快餐”、“干洗”、“电脑维修”、“专利代理”
  个人名字,如:“张三”、“李四律师”、“上海姚明”
  个人外号,如:“锁王”、“机灵鬼”、“包青天”、“勇者”
  ……

  例如,要发短信给上海市市长,在写好短信后填写接收方号码时输入“上海市长”,按确定后就可将短信发送到上海市长的手机或专门接收市长短信的平台中;
  要发短信报警,写好短信后发送到“报警”或“公安局”、“派出所”,110接警中心就能收到此报警短信;
  要发短信给张三,就将短信发送到张三在通信公司所注册的短信名字“张三”,而不用知道张三真实的手机号码,张三即使更换了手机号码,他也一样能收到短信;
   要发短信给“超级女声”栏目投票,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用户只要将短信发送到“超级女声”或“超女”便可,“不同运营商的用户发送到各自不同的号码”将从此成为历史,用户从此也不用再去记那些难记的号码了。

  用户注册了自己的“短信名字”后,就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永久通信地址,即使更换了手机和电话号码,不用通知别人,别人照样也能发短信给他。

  就像在互联网领域中利用文字形式的域名取代数字形式的IP地址来访问网站一样,在短信通信领域中,文字形式的“短信名字”也终将会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取代数字形式的短信号码、短信代码。

  现有的手机只能将短信发送到数字形式的电话号码或代码,而不能发送到文字形式的“短信名字”。而要使手机能将短信直接发送到文字形式的“短信名字”,就要对手机软件进行升级,这在技术上实现起来并无障碍。

  要正常使用“短信名字”业务,就要让现有的手机全面更新换代或者进行软件升级,使其能够直接发送短信到“短信名字”。
  “让现有的手机全面更新换代”,可以想象这个市场蛋糕多么巨大、多么诱人,而且就近在眼前!

  因此,手机厂商,谁先进入这一领域,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谁就能先入为主、占尽先机,谁就能首先在这个商机无限的明日通信市场跑马圈地、制定标准并获取丰厚回报。 而且在世界上首家推出可以向“短信名字”发送短信的手机,也能对品牌价值产生巨大的提升。

  注:本手机的发明专利申请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
  现对手机研发企业、手机生产厂家、电信运营商独家转让此发明专利申请权。
  拥有此专利后可执手机市场牛耳,并能即刻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无形资产,实在是四两博千斤、千载难逢的好项目。
  欢迎来电详谈。

  联系电话:020 33067238
  短信名字:发明工场、周良勇
  发 明 人:周良勇